邯郸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邯经出告字[2016]04号) |
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邯经出告字[2016]04号 | 宗地总面积: | 1213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廉颇大街以东、规划路以北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2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3616BA0054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32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0月3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11日16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0月17日 至 2016年11月09日 到 开发区和谐大街19号8号楼一层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0月17日 至 2016年11月09日 到 开发区和谐大街19号8号楼一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0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1月0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开发区和谐大街19号8号楼一层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邱县60万元
邱县78万元
邱县55万元
70万元
164万元
丛台区66万元